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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小槌说法 | 心存侥幸种罂粟,990株换来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26-05-09 08:40:42






你以为它是“涮火锅的青菜”?

你以为它“吃了能治病”?

不,它是毒品的“前身”

——罂粟幼苗

种一株都违法

种多了,真的会判刑!

4月28日,罗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进案发地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并当庭宣判。庭审邀请村民到场旁听,“零距离”以案普法,营造全民拒毒防毒的社会氛围。

基本案情


被告人刘某某系罗山县某镇某村村民。2025年底,她在自家老宅菜地内播撒罂粟种子,意图将长出的幼苗当作“涮火锅的青菜”食用。2026年2月,公安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片罂粟苗,当场予以铲除,经清点共计990株。案发后,刘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相关事实。


法院审理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某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达990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鉴于刘某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当庭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理。法庭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刘某某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深刻反省,绝不再犯。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就地开设法治课堂,面向旁听村民进行零距离普法。法官结合该起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非法种植罂粟的法律规定及其毒害本质,向群众揭示了罂粟苗绝非蔬菜、长期食用的成瘾风险和神经系统危害,重点澄清了民间流传的“罂粟壳止泻”“大烟苗止痛”等偏方毫无科学依据的事实,明确指出此类偏方不仅延误治疗,更可能使人坠入毒品深渊。针对部分群众“少种几株不违法”的模糊认识,法官以通俗易懂的顺口溜形式提示法律红线,让群众一听就懂、入脑入心。


法官说法


一、罂粟,一株都不能种

罂粟是制作鸦片、海洛因等毒品的原植物,无论种植数量多少,均属违法行为。切勿轻信“当菜吃”“作偏方”“赏花”等说法,法律的禁止不因用途而改变。

二、500株是刑事责任“红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种植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种植3000株以上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收获前主动铲除,可免于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但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法律既彰显惩罚,也为迷途知返者留有余地。

四、发现种植,请立即举报

如果您在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发现疑似罂粟的植物,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当地派出所举报。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一次举报都是对家园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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