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印着“为民司法 公正高效”的锦旗,一份沉甸甸的司法判决,让身陷重疾困境的熊某某感受到了司法温度。2026年元月,熊某某家属将锦旗送到浉河区法院民一庭张宗华法官手中,难掩激动。
谁能想到,就在不久前,因保险公司以一份十年前有涂改痕迹的诊断报告为由拒赔52万余元特药费,身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熊某某,一度陷入无钱治病的绝境。这份模糊旧病历、隐晦格式条款,终究没能抵过法院的公正裁判,属于熊某某的“救命钱”,终于失而复得。
投保后确诊重疾,52 万特药费遭保险公司拒赔
2023年7月,熊某某激活某公司销售的10年期特药权益卡,成为某保险公司特定药品器械费用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公司为其连续续保至 2026年7月,保单明确约定相关特药费用可100% 赔付,免赔额为0。
天有不测风云,2025年6月,熊某某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为控制病情,他遵医嘱自费购买54支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花费医疗费519210元。这笔费用完全在保单列明的赔付清单内,是实打实的“救命钱”,熊某某满心期待着保险理赔,却等来一盆冷水。
2025年10月,保险公司向熊某某出具《拒赔/拒付通知书》,拒赔理由只有一个:经查,熊某某2014年因交通事故住院时,一份磁共振报告显示“腔隙性脑梗塞”,属于投保前的“脑中风”病史;而投保公司出具的《健康问卷》中确认被保险人无此类病史,问卷还载明 “健康状况与告知不符则无法享受保障”,保险公司据此认为熊某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拒绝赔付。
这一结果让熊某某陷入绝望,更让他不解的是,这份作为拒赔关键依据的《健康问卷》,由投保公司单方出具,既无相对方也无出具日期,保险公司从未向他或投保公司解释说明过其中条款,自己更是从未见过这份问卷。
法庭交锋辨是非,两大焦点厘清裁判思路
无奈之下,熊某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浉河区人民法院,案件由张宗华法官承办。庭审中,双方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展开激烈辩论,法院的审理也直指案件关键:
焦点一: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对被保险人不生效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人必须作出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条款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否则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中,保险公司仅提交了投保公司单方出具的格式《健康问卷》,未能举证证明其作为保险人,在合同订立前向投保人主动解释过 “未告知则不赔” 这一免责条款的具体含义和法律后果,本质上是将法定的说明义务转嫁给他人。因此,法院认定该免责条款对熊某某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焦点二:存疑旧病历不能作依据,未告知事项与重疾无关联
保险公司拒赔的唯一证据,是2014年那份有重大瑕疵的磁共振报告:报告性别栏由“女”手写改为“男”,真实性存疑;而熊某某2018年、2025年的多次脑部影像检查,均显示“未见明显异常”。在保险公司未能进一步举证排除误诊、记录错误的情况下,仅凭这份单一存疑的旧报告拒赔,证据明显不足。
同时,即便这份报告属实,十年前的陈旧性腔梗记录,与本次理赔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分属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疾病,病因、病理完全不同,保险公司也未能证明该未告知事项对本次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不符合法定的拒赔条件。
一审二审均支持,52万救命钱终落袋
综合全案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明确:熊某某的病情及治疗用药完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浉河区法院一审判决:确认保险公司出具的《拒赔/拒付通知书》无效;判令保险公司十日内支付熊某某保险金519210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笔关乎熊某某后续治疗的“救命钱”,终于有了着落。
典型裁判树导向,司法为民彰显公平正义
本案是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重疾险的典型案例,法院的判决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更树立了清晰的司法裁判导向,具有重要的普法和示范意义:
免责条款生效,“明确说明”是硬前提
保险公司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必须对免责条款履行主动、明确、可被理解的说明义务,不能仅凭单方出具的格式文件,就免除自身核心理赔责任,更不能将法定说明义务转嫁给他人,这是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底线。
拒赔有理有据,“因果关系”是硬标准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事项,必须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重要的因果关系,即对事故发生有 “严重影响”,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十多年前的陈旧、存疑记录,若与本次理赔疾病毫无关联,绝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 “挡箭牌”。
司法裁判有温度,“保护弱势”是硬原则
在保险合同纠纷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本案中,法官没有机械采信保险公司的单方证据,而是通过严格审查证据效力、精准适用法律,穿透现象看本质,依法保护了被保险人获得 “救命钱” 的合法权利,让司法公正不仅写在判决书上,更落到了当事人心坎里。
当事人家属送来的一面锦旗,是对法院公正裁判的最朴素认可,更是人民群众对司法为民的最真挚回应。信阳法院始终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守护公平,让每一起案件的审理,都成为彰显法治温度、传递司法正能量的生动实践。
(浉河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