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铁良到新县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26-03-11 16:18:26


3月9日,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铁良到新县法院调研,实地察看香山湖法庭,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新县法院工作情况汇报。


在香山湖法庭,现场察看诉讼服务窗口、审判法庭、老兵调解室等运行情况,与法庭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在新县法院机关诉讼服务大厅,详细了解案件分流、执行立案等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座谈会上,刘铁良听取了新县法院工作情况汇报,就开展好下一步工作,刘铁良强调:在政治建设上要有高标准。将思想政治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县工作要求和上级法院工作安排,确保司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精心谋篇布局,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党建品牌,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在作风建设上要有高标准。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核心要义,把司法为民理念根植于心、落实于行。院庭长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管理、善于管理,以头雁效应引领司法作风持续提升。严格追责问效,以刚性约束倒逼队伍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工作管理上要有高标准。学习借鉴先进诉讼服务理念,健全规范案件分流机制,做实释法明理和诉讼引导工作。严守司法礼仪,杜绝庭审不规范、言语不文明等问题。紧盯执行时限要求,坚决防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在审判管理上要有高标准。聚焦审判质效指标短板弱项,强化数据分析运用,靶向施策、补齐不足。压紧压实院庭长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案件阅核机制,强化精准监督指导,推动案件质量与效率双提升。在服务大局上要有高标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将服务大局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尤其在涉民营企业执行工作中要厘清情况、依法审慎处置,坚决杜绝简单地“一刀切”,以过硬的司法担当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