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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司法 让人民满意

平桥区法院百名干警走村入户服务群众

  发布时间:2009-03-27 10:43:06


    “院领导包乡镇,干警包村到户;庭室负责人对本单位干警负责,院领导对所包乡镇干警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这是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对开展的“干警进万家,百姓评政法”活动提出的明确要求,此次活动,也是该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开展让人民满意活动的一项规模最大、声势最大、实效也将最为明显的大型活动。

    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率,今年年初,平桥法院就结合最高法院、省市法院、市区政法委的要求,酝酿、筹备活动如何开展,并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正式启动了这一活动。活动要求:一是充分了解社情民意。所有干警必须走进所包村组的群众家庭,掌握所包村组的基本数据,比如在全乡处于的地理位置、发展位次,辖区面积,人口,党团员数量,外出务工人员情况,留守人员情况,中小学校、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区医疗服务情况,以及重点防控场所、人员,如变压器、液化器、机动车、老幼无助人员等等;掌握辖区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群众愿望、要求,特别是对政法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在权限范围内调处纠纷、解决问题,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政法相关部门。二是尽力解决实际问题。结合法院自身职能,要面对面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自我维权意识、安全防范意识;要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涉及“三农”的多发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引导解决的当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多办成事,根据所在村组实际,有针对性的办理若干件实事,尤其群众最不满意,急需解决的事情,力所能及地为群众解决具体的实际困难。三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此次活动,从院长到普通干警,除个别特殊岗位外,有百名干警下乡包村,占全院干警的95%以上;给每位干警配发一本工作笔记,所有工作情况均需体现在工作笔记上,干警必须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两次以上,没有记录,视为没有开展活动;本院有关部门还将配合上级政法部门或单独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认真、工作无效果或未完成走访任务、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理,乃至纪律处分,对较好的则给予相应表扬或奖励。目前,法院百名干警已陆续下乡入村,扎扎实实、有条不紊地推进整个活动的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王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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