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指针中,按照中共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使诉讼当事人及生效文书申请执行人中的困难群体不致因经济困难而无法进行正常诉讼,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得到司法救助,从经济上得以慰籍,为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切实消除涉法涉诉不稳定隐患,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积极向上级领导专题汇报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争取他们的最大理解。信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关心法院工作,并拨付专项资金100万元,全部用于解决诉讼当事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后顾之忧,化解社会矛盾,将社会不稳定因素降到最低点。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项帐户,管理好,运用好此项资金,最大限度的保障困难群众的生活,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