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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伤者遇六旬肇事者,赔偿款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12-30 09:00:27


近日,浉河区法院成功调解执结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已是年过花甲的老人。在执行干警倾情调解下,原本判决9.3万余元的赔偿款,最终以5.4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义务,为这场发生在两位老人之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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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66岁的陈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不慎撞伤70岁的叶某某,导致叶某某双膝半月板撕裂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陈某某赔偿9.3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叶某某老人迟迟未等到赔偿款,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陈坤发现,申请执行人叶某某因伤行动不便,急需赔偿款维持后续治疗;而被执行人陈某某已年近七旬,早年大儿子因车祸去世,还要抚养未成年的孙女和赡养94岁高龄的老人,家庭十分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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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两位老人的特殊处境,陈坤团队开启了“跑断腿、磨破嘴”的调解模式。“两位老人都是苦命人,咱们得想办法找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执行干警在办公室里反复研讨,他们数十次通过电话与双方沟通,一次次登门拜访,帮申请人分析案情、核算赔偿方案,和被执行人转达对方的实际困难。最终,在干警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下,申请人叶某某同意将赔偿金额从9.3万余元降至5.4万元,被执行人陈某某的小儿子也想方设法凑齐了5万元现金,剩余款项通过法院依法扣划其银行账户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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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虽小,但考虑到双方都是高龄老人,各有各的难处,我们更愿意多花些时间、多些耐心,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承办人陈坤如是说。在这起案件中,司法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充满了人文关怀的温情实践。执行干警用他们的耐心、细心和真心,成功化解了两位老人之间的纠纷,展现了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仅有力度的坚守,更有温度的传递。

(浉河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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