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们!谢谢你们为我们挽回了损失!”
10月21日,信阳某建筑公司总经理将一面“清风正气铸天平、依法执行保民生”的锦旗送到信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翟陆的手中,并拉着翟陆的手连胜感谢,感谢信阳中院依法快速执行为企业挽回了损失,为企业农民工追回了血汗钱。
原来,在信阳某建筑公司起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合同纠纷一案中,经一、二审法院先后四次审理后,判决某房地产公司返还某建筑公司工程款243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经信阳某建筑公司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该案先后历经一、二审四次审理,耗时长,双方当事人积怨颇深,矛盾尖锐,申请人因多年没有拿到建筑工程款而无法支付四十名农民工工资,导致企业多次被农民工围攻而怨气冲天,要求法院尽快评估、拍卖法院查封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不然很容易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引起商品房被信阳某建筑公司侵占,要求一并解决,并表示不会配合法院的拍卖及后续交房工作,双方矛盾有一触即发之势,若处理稍有不慎,将会引发更大的矛盾。
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案情,信阳中院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急于拍卖被查封的财产,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办案宗旨,本着“和谐司法”的办案理念,信阳中院执行法官先后十余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翟陆先后多次召开双方当事人座谈会,一方面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激烈情绪,另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应当依法履行判决义务,其房屋被信阳某建筑公司侵占应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经过一次次坦诚沟通和思想疏通工作,信阳中院执行法官们的真心、真情终于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赖和认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被查封的商品房依法成功拍卖,双方当事人对拍卖结果均表示满意,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积极配合法院顺利完成了被拍卖房屋的交接工作。
请执行人信阳某建筑公司领到连本带利的建筑工程款300余万元后,及时兑现了四十余名农民工资,其称赞信阳中院执行法官们在执行过程中确实想他们之所想、急他们之所急,及时为他们挽回了损失。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百姓锦旗谢法官的和谐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