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面鲜红的锦旗,是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由衷认可;一句句滚烫的赞誉,是对法院干警履职担当的最高褒奖。近日,信阳两级法院接连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秉公执法为幼童”、“高效执行解民忧”、“深情大义铭记心”…… 每一面锦旗背后,都藏着一段化解矛盾、守护权益的动人故事:有跨越十五年债务纠纷终获和解的温情,有破解躲债僵局的坚定,有弥合亲情裂痕、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细腻,也有化解二十余年房屋纠纷的执着。
平桥区法院
承办法官周亚楠在办理孟某与朱某借款纠纷执行案件中了解到二人曾是好友,以 “情理法” 结合为策略,既倾听孟某难处并从道义与法律角度劝导其履行,也向朱某转达孟某诚意,最终孟某与朱某相伴到法院,孟某当场还清欠款,隔阂消融,此案既维护了朱某合法权益,也修复了二人关系,诠释了法院执行 “强制” 与 “善意” 并重的理念。
2021年,孔某向某物业公司支付10万元车位转让费,后该公司退出小区却未移交款项致车位无法使用,孔某诉至法院获判返还费用,但物业公司拒不履行,孔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对行踪不定的秦某采取司法拘留,执行干警掌握其将从信阳火车站乘车的线索,蹲守截获并拘留秦某,秦某期满仍不执行,干警再次拘留并加强法治教育。最终秦某及公司认识到错误,与孔某达成和解,于期限前付清全部案款,历时四年的案件执行完毕。
罗山县法院
王女士与李先生2012年离婚,约定女儿随王女士生活、李先生每月付1100元抚养费,后李先生未足额支付,且孩子成长开销增加,王女士无力负担,遂诉至罗山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要求李先生给付拖欠抚养费并追加至孩子成年。承办法官张智超秉持 “以调为先,以调促和” 原则,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将调解时间安排在孩子放学后,让父女见面,利用下班后时间调解;调解中,法官指出双方矛盾根源是沟通不畅,一边向李先生释明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引导其换位思考,一边劝解王女士体谅对方经济状况,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调解协议,王女士为表感谢向张法官赠送锦旗。
淮滨县法院
被告某建材公司、许某共欠陈某货款100余万元,在偿还部分货款后被告某建材公司、许某停止支付,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案件进入执行后,因该案案情复杂且财产隐晦,为此执行法官多方走访了解、深入调查财产,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执行法官拨开层层迷雾,成功锁定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经采取一系列财产处置措施后,成功执行到位金额40万元,并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极大缓解了申请执行人现阶段困境。为此申请执行人特向执行法官送来一面锦旗,以表达对执行干警的高效快速精准执行。
光山县法院
老刘与老李原是同事,1994年老刘外出时向老李借款,后老李搬入老刘名下房屋。1999年起老刘多次要求返还房屋未果,诉至法院后获判老李返还房屋,但老李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老李年事已高且在此居住近三十年,执行遇阻,承办法官邹元元多次沟通并组织四轮调解,最终老刘同意将房屋出售给老李,双方就价款达成一致,老李付清款项、老刘交付房屋,案件顺利执结。老刘委托亲属向法院送锦旗,感谢法官专业、耐心、高效的工作。
这些故事里,有执行法官辗转蹲守的奔波,有调解法官耐心疏导的坚守,更有信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理念,将法理与情理相融、强制与善意并重的不懈追求。今日,我们将这些 “锦旗背后的故事” 汇集成篇,既是回望司法为民路上的坚实足迹,更愿以这份来自群众的信任为激励,持续传递司法温度,书写更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答卷。
(信阳中院 许敖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