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信阳法院3个集体、10名个人获得表彰 发布时间:2025-10-15 17:09:19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表彰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豫高法〔2025〕196号,分别授予50个集体、150名个人“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其中,信阳法院3个集体、10名个人获得表彰。
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
(信阳)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罗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淮滨县人民法院马集人民法庭
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
(信阳)
付 巍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张 伟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万 欣(女)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让礼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金枝(女)
潢川县人民法院双柳树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雨阳
固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祁昱森
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姚国辉
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陈 洋
商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普执二团队负责人
曾 强
新县人民法院箭厂河人民法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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