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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车留违章引纠纷,租车公司损失谁来扛?

发布时间:2025-09-29 09:58:43


随着网络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租赁服务日益普遍,租车还车时双方笑脸确认,转头却因车辆违章罚款和扣分陷入僵局。租赁期内的违章谁来担?一旦承租人“甩锅”,租车公司的损失又该怎么扛?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审结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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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小帅与原告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被告归还车辆后,原告通过系统查询发现被告在车辆租赁期间产生未消除车辆违章,其中罚款金额共计3900元及相应扣分。原告多次沟通被告消除违章未果,诉至法院,诉请被告支付汽车租赁违章费用及违约金3.5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的租赁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原告按约将名下车辆交由被告使用,履行了交付车辆的主要合同义务,被告在承租车辆期内出现违章,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但其怠于履行义务,对原告使用车辆产生了一定影响,案涉车辆未处理的罚款应当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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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金,被告还车时没有消除案涉车辆的违章记录,该行为给原告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案涉《汽车租赁合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过分高于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并参考双方就车辆违章违法情形约定的租赁车辆保证金数额,依法予以调整违约金。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章处理罚款3900元及违约金9000元,共计1.29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租车违章的责任是归汽车所有人的,但最终责任应由承租人承担,因为承租人在租车期间违章,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违法形式是车,但实际违法主体是人,所以接受违章处罚的应该是实际驾驶人,并不是车。因此,在租车过程中,各方都应严守合同约定、审慎行事,切莫因一时疏忽陷入法律困境。


汽车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此次判决不仅彰显了法院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为;也为租赁双方划定了“责任红线”——明确承租人在使用租赁车辆期间,需对自身驾驶行为引发的违章承担相应责任,不得因“还车交接”就推诿义务;更为租车公司后续完善合同条款、加强租赁期间车辆监管提供了法律指引,避免类似“还车后才发现违章”的被动局面反复出现。


(平桥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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