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首例!一纸“拒执罪预告书”破解腾房僵局 发布时间:2025-09-18 09:16:38
面对情绪激动、以点燃煤气罐相威胁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浉河区法院巧用涉嫌拒执罪预告机制,经过数次艰难沟通,最终成功化解僵局,完成一起涉案房屋腾退工作。
2015年3月,周某与某银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240万元用于购房,并由周某、张某某、胡某、张某四人共同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原告某银行依约向被告发放贷款,被告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贷款到期后没有还本付息。遂银行将四人诉至法院,浉河区法院判令周某偿还借款本金24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另外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四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张巍依法查封了四被执行人名下的抵押房产,并进行了两次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后法院裁定将上述房产以流拍价抵偿申请执行人债务。然而,被执行人周某和张某某(房屋实际居住人)拒不搬出该房屋,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承办人多次尝试沟通,两位被执行人却采取极端对抗方式,以“点煤气罐”、“要自焚”等暴力威胁手段拒不腾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困境,2025年8月5日,浉河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拟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纸“预告书”终于打破了执行僵局。一直消极对抗执行的被执行人看到预告书后,态度发生明显转变,承办人张巍再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详细告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包括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最终,在承办人多次沟通和法律威慑下,被执行人周某和张某某主动将房屋内物品清空,并将房屋交付法院,完成了腾退工作。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执行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本案中,被执行人以极端方式抗拒腾房,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任何试图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也告诫所有被执行人,应当理性面对执行问题,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切不可采取极端手段,否则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法院提醒,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个公民和法律主体的法定义务,任何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
(浉河区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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