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收藏备用!信阳中院民事、再审、执行立案全流程详解

发布时间:2025-07-17 10:18:05


民事一审

民事一审立案所需材料清单


(一)民事起诉状

按“被告人数+1”份提供(如起诉1个被告提供2份,起诉2个被告提供3份)。


(二)原告身份证明(1份)

(1)原告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原告是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材料(1份)

(1)委托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授权委托书、律所函/法律服务所函、律师证/法律工作者证复印件;

(2)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流水、工资流水等);

(3)委托近亲属: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复印件、村委会或居委会开的关系证明)。


(四)被告身份证明(1份)

(1)被告是自然人:原告需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2)被告是公司:原告需要提交该公司在企业信用信息网站登记的信息页。


(五)证据材料

可以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如离婚纠纷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未成年子女的相关证明等;民间借贷纠纷需提供借条、转账凭证等。


(六)其他材料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退费账户确认书等。

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予以审核立案;缺少必要立案材料的,审核后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充材料清单;缺少非关键性材料,如退费账户确认书等,法院可先行登记立案,当事人事后补交。



民事再审

管辖法院


1、基层法院一审生效案件应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2、经过中院一审生效或二审生效案件,若双方均为自然人的,当事人可以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其中一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需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申请再审。

立案所需材料清单


1、再审申请书(4份)


2、申请人身份材料(1份)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材料(1份)

(1)委托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授权委托书、律所函/法律服务所函、律师证/法律工作者证复印件;

(2)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流水、工资流水等);

(3)委托近亲属: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复印件、村委会或居委会开的关系证明)。


4、一审、二审判决书(各4份)


5、送达地址确认书


6、若以有新证据为由申请再审的,需提交《新证据情况说明》,该说明应包含四个部分:证据名称、取得时间、证明目的、原审未提交原因。


以上材料要求多份的,若当事人提交时份数不足,可以先行立案。


首次执行

管辖法院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刑事裁判涉及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国内民商事仲裁裁决及调解书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及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执行。


立案所需材料清单

1、强制执行申请书(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

(1)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继承人/权利人: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材料(1份)

(1)委托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授权委托书、律所函/法律服务所函、律师证/法律工作者证复印件;

(2)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流水、工资流水等);

(3)委托近亲属: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或户口簿等复印件、村委会或居委会开的关系证明)。


4、生效法律文书(1份)

(1)一审生效的需提供一审文书,二审生效的需提供一、二审文书;

(2)依据仲裁裁决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供仲裁裁决书、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复印件、送达回证。


5、送达地址确认书


6、收款账户确认书


7、保全情况及财产线索


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予以审核立案;缺少必要立案材料的,审核后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充材料清单;缺少非关键性材料,如保全情况及财产线索等,法院可先行登记立案,当事人事后补交。



执行异议


立案所需材料清单


1、执行异议申请书(3份)


2、执行异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手续等(参考首次执行案件要求)


3、送达地址确认书


4、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方式:

因执行异议案件不属于网上申请立案受案范围,故此类案件需线下提交申请。


执行复议

立案材料清单


1、复议申请书(3份)


2、复议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手续等(参考首次执行案件要求)


3、送达地址确认书


申请方式:

因执行复议案件不属于网上申请立案受案范围且涉及原审卷宗,故此类案件需线下向案件承办人提交申请书,承办人在接收材料后向上级法院移送复议申请材料及卷宗。




申请立案方式

现场立案


民事一审: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4号窗口

再审: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号窗口

首次执行: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6号窗口

网上立案

(1)电脑端: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https://zxfw.court.gov.cn/

(2)手机端:微信“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小程序

邮寄立案

当事人可将立案材料邮寄至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相应窗口,邮寄的材料应清晰明确,并在邮件中注明当事人联系方式和案件相关信息,以方便法院及时联系、处理。


如当事人不清楚邮寄地址及所需材料,可以通过工作日拨打12368热线电话,咨询相应工作人员电话,与立案工作人员确认材料要求后再进行邮寄。

预约立案

当事人可以在工作日拨打12368热线预约立案时间。

委托他人立案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立案。若委托律师的,需提供律师委托书、律师函、律师证复印件;若委托近亲属的,需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的材料。


温馨提醒

信阳中院将12368热线电话查询服务与不方便现场立案工作结合,当事人通过拨打电话,可以获知多种不到现场立案方式,择一选择。诉讼服务大厅公布了全院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联系方式,并专设两个法官判后答疑室,当事人既可以拨打电话与案件承办人直接电话沟通,也可以在法官判后答疑室进行面对面会谈。



(信阳中院 立案一庭供稿)

责任编辑:可乐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