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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民事秒变刑事!

发布时间:2025-07-17 10:17:38


基本案情


2024年2月13日,小兰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某镇某村路段时,追尾前方停靠在路边的两轮摩托车,致该摩托车司机小明、乘坐人小黄和小阳均受伤,双方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小兰驾车逃逸。随后小兰深感害怕,又在交警现场勘查过程中自行返回现场并当场陈述自己是肇事客车司机。


经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小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被告人小兰的行为分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因此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经鉴定,被害人小阳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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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依据被告人小兰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小兰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民事赔偿部分因案件审理时被害人治疗尚未结束,被害人表示民事赔偿部分另行起诉。


法官提醒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情形如下:一是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是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此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经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小兰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与同向二轮摩托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第一反应不是“跑”,而应该是“救”。要立即拨打120和122救助伤者,尽量不要移动伤者,避免二次伤害,同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保护现场等待交警和救护人员。


逃逸行为将本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变成了刑事处罚,想要逃脱处罚,最终加重了处罚,实在是得不偿失。行车不规范,亲人泪两行,在此呼吁社会所有成员,规范行车,遵守秩序,出入平安。

(商城县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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