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温度,病房里的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25-07-17 10:07:37
“感谢法官帮我争取时间,我一定信守承诺,按时还钱。”近日,光山县法院成功促成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达成和解,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为被执行人争取了还款时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年12月,被告小帅驾驶的小型面包车与原告小阳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小阳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此次事故小帅负主要责任,小阳负次要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阳将小帅诉至法院。
因小帅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超出的部分,小帅承担70%的份额,小阳承担剩余部分。
判决生效后,小帅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小阳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考虑到小阳伤情较重,还在住院,为尽快解决小阳实际困难,执行法官姚国辉多次与小帅沟通,争取小帅对小阳的理解。小帅却表示,我愿意承担责任,也已经垫付了部分治疗款,只是目前存在经济困难,无法全额支付,但其态度诚恳,愿意分期履行。见小帅态度有履行意愿,执行法官当即带着小帅去到医院与小阳当面协商,从法理、情理角度释明利害关系。最终,小阳同意小帅分期支付赔偿款,小帅也深受触动,当场支付了部分款项,并承诺剩余款项一定按时付清,案件得以执结。
一直以来,信阳法院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在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中,既严格维护司法权威,又积极促成双方互谅互让,避免矛盾激化,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光山县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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