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平桥区法院平桥法庭结合上级要求,一心一意做到“三落实”。
一是把活动开展落实到具体办案上。该庭提出,审判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是基层人民法庭为人民最实在、最有效,也最能为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的行动。庭长、副庭长、承办人,都要认真把握好从诉前调解到立案,再到审判到执行的每一环节,切实负起自己应负的责任,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尽最大努力办成人民满意的案件。
二是把活动开展落实到司法水平上。针对个别干警办案水平不高、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的问题,从提高庭审驾驭水平、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司法调研水平、做群众工作能力水平等多方面着手,全面提高法庭人民法官的办案水平。
三是把活动开展落实到作风转变上。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让人民满意等活动,转变工作作风,通过为干警制作“五条禁令”卡片,向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进村入户服务群众,走访企业,开展巡回审判等形式,多方式、多渠道落实亲民、便民、利民措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利益。今年以来,该庭已审结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等热点、难点案件20余件,做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