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小帅与被告小美经朋友介绍相识,双方通过网络聊天逐渐熟悉。在相识半年左右,原告小帅向被告小美表达了爱慕之情。
我也是希望好好解决问题,我一直认为当面说的比较清楚,如果你实在不愿意那只能在这里说了你要非要见面,行咱也别整这些有的没的,见面聊可以, 5200和13140你先都转一个看看好吧,看看你的决心,要是没有咱也别扯这些了,咱就是这样淡淡的不联系就欧克了,省的你说我吊你不解决问题。
2024年9月,原告小帅与被告小美线下见面,后原、被告在微信聊天中表示可以做朋友。现原告小帅以被告存在欺诈行为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小美退还转账款18340元。
法院审理认定,小帅为发展恋爱关系转账18340元,数额较大,属于附恋爱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因双方恋爱关系未成立,该赠与部分无效。鉴于转账金额的特殊含义,法院酌定小美按70%比例返还12838元。判决小美于生效后十日内返还12838元,驳回小帅其他诉求;若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本案中小帅转账18340元虽形似赠与,但恋爱中的赠与常包含情感目的与诉求。小美要求转账证明决心,表明小帅的赠与行为以缔结恋爱关系为生效条件。当恋爱关系未成就,赠与条件未达成,效力需重新判定。恋爱赠与分两类:小额财物属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不可撤销;大额财物如本案转账,常附特定条件。小帅的大额转账以建立恋爱关系为目的,因条件未实现,赠与部分失效。但考虑其 “自愿赠与” 备注及情感投入,法院综合过错、目的等因素,酌定小美返还70%(12838 元)。
恋爱是人生中美好的情感体验,然而,在恋爱过程中,部分人可能会过于注重物质利益,将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唯一标准,甚至以此来控制或要挟对方,这不仅违背了恋爱的本质,也容易引发各种社会问题。本案的裁判结果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恋爱应当以真挚的情感为基础,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为前提,不应将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砝码或追求爱情的手段。通过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有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价值观,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恋爱交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