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您有新的消息
近日,有一位非案件当事人的群众余某,在商城法院公众号私信留言称自己收到了上述短信,短信称他有一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特邀调解组织某某公证处进行诉前调解”.......从未与人有过纠纷的他一时感到心慌:发生了什么?真的是自己被起诉了吗?是谁起诉的?
思索良久,冷静后的他决定先通过公众号留言的方式向法院了解情况。经工作人员核实,确认余某收到的这些均为虚假信息。弄清楚真相后,余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也庆幸自己未上当受骗。
那么,疑问来了,
法院官方短信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以商城县法院为例)
点击链接即可查看相关文书信息
文书信息均加盖有法院公章
法官教你如何练就“火眼金睛”!
[第一步,自查三连问]
是否曾向法院提供过送达地址确认书?
是否接到过法院询问适用电子送达的电话?
是否与短信中的原告认识且存在短信中所涉及的类似纠纷?
如果以上全都没有,就是诈骗信息!
[第二步,他查神助攻]
如果自查后还是心有疑虑,可以到人民法院官网查询办公电话(信阳地区为0376开头的办公电话)、或拨打12368电话查询,或到短信所涉法院立案庭现场咨询案件是否存在等,未查明情况前千万不要回拨或点击短信中的电话或链接!
[第三步,涉钱要警惕]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时,会发送《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收款账户为财政代收费账户,交费务必仔细核对,如有疑问及时与书记员联系。
温馨提示
1.“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不法分子使用什么甜言蜜语、花言巧语,都不要轻易相信。
2.“不透露”。任何情况下,均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支付密码、验证密码、金融信息严密保管。
3.“不转账”。陌生人提到转款、汇款必须核实。
4.“不刷单”。不参与任何与“刷单”相关的事情。不要有“贪图便宜”“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