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信阳审判

小帅的电网狩猎为何撞进法网?

发布时间:2025-05-09 15:25:41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路径,也是绝大多数人的行动自觉,但当前危害野生动物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屡禁不止,如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野生动物保护筑牢司法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期间,被告人小帅以食用为目的,多次在农田内和河堤内,私自架设400余米电网,非法狩猎22只野生动物。经鉴定,分别为猪獾1只、貉3只、草兔18只。其中,貉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猪獾和草兔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帅在禁猎区、禁猎期内,使用禁用工具(电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依法惩处。综合考虑被告人小帅使用的作案工具,作案持续的时间,捕到的野生动物数量、类别,悔罪表现及二审期间自愿缴纳破坏生态修复金1.3万余元,判决被告人小帅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信阳中院环境资源庭 法官助理

张中尉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类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非法猎杀野生动物,会破坏生物多样性,打破生态平衡。食用野生动物也存在诱发病毒传播、引发疫情的风险,从而威胁公共卫生健康安全。保护野生动物,是维护地球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举措,其意义深远且多维,涵盖生态、经济、科学、伦理及文化等多个方面,也是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共同责任,因此,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应当增强环保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信阳中院 张中尉)


责任编辑:可乐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