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是谁的钱包又被“掏空”了?前脚美滋滋办了宠物 SPA 卡、健身年卡、Tony老师VIP 卡、美容至尊卡,幻想着从此开启精致生活;后脚就陷入“办卡容易退费难”的困局,预付式消费看似“充值享优惠,快乐翻倍”,实则暗藏消费陷阱。当充值变“充愁”,消费者该如何用法律武器打破这场消费“套路”?快来一探究竟!
基本案情
2025年,原告小美在某宠物店办卡充值500元并进行消费,次月,小美再次进店消费时,被告小帅告知其店铺因经营困难欲转让他人。
店铺转让试营业期间,小美使用原会员卡消费时,新店主表示旧卡不认,但如办新卡可用旧卡折抵部分金额。小美拒绝该提议,并要求退还会员卡剩余费用,双方协商未果,小美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素梳理案情后,及时联系原被告沟通诉求,被告辩称原告办理会员卡时已告知其“一经充值 概不退款”,法官表示该约定属于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主要权利,应属无效。
协商过程中,该宠物店未转让成功,由小帅继续经营。小帅向法官申请调解,让小美按充值卡照旧消费。小美表示已对小帅失去信任,依旧要求退卡。张素向小美详细释明法理,表示其充值时有赠送金额,且充值后有消费行为,故退款需按相应优惠比例返还卡内剩余金额,小美表示同意。
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涉及金额不大,考虑到小美所需宠物服务是生活常态,即使另选店铺进行办卡同样需要服务。为实质性化解纠纷,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经协商提出,小帅继续按小美充值服务标准为其服务并赠送3次口腔服务及2次修毛服务作为补偿。双方一致同意,这起宠物预付式消费纠纷成功化解。
法官说法
平桥区法院明港法庭庭长
张素
本案成功定分止争有效规制预付式消费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理性消费,办理预付卡时应注意使用范围、使用时间、使用地点、违约责任、退款条件等条款,妥善保管自己的发票和内容等证据,便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