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然而,陈老汉与李大娘却因排骨买卖一事争执不下,竟由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本想借此 “解气”,不料却因此惹上官司,实在令人唏嘘。
基本案情
2024年,李大娘在集市购买排骨时,因价格问题与摊主陈老汉发生争吵,进而相互厮打,致使李大娘头部受伤。李大娘受伤后前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诊断,身体存在肋骨骨折及急性外伤后头痛等多种病症,住院花费医疗费数千元,遂将陈老汉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
调解过程
审理期间,法官张浩注意到,双方虽仍相互埋怨,但对肢体冲突致伤的基本事实没有分歧,且均称“这架打得不值当”。调解过程中,采用分头疏导与双向释法相结合的策略进一步强化双方的“悔意”,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伤害他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双方通过成本核算与情感换位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最终促成双方对赔偿事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陈老汉向李大娘当庭支付1.4万元。两位当事人纷纷表示“感谢法官的教育,以后再也不干这冲动事,打赢了钱受罪,打不赢人受罪”。
法官提醒
淮滨县法院期思法庭庭长
张浩
打架无赢家,遇事需冷静。日常生活中遇到突发矛盾时,打架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打输住院,打赢坐牢”也并非玩笑。相互打架斗殴,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对于造成他人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面对矛盾,应该冷静应对,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处理,切莫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过激行为。
(淮滨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