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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诉讼到握手言和: “穿透式” 思维破工伤难题

发布时间:2025-04-11 10:40:40






“非常感谢你们的辛勤付出,我们这个行政诉讼结束,后续可能产生的上诉、民事及执行纠纷也一并解决了!你们费心了!”某餐饮管理店的代理律师真挚地向息县法院表达谢意。近日,息县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樊鑫采用“穿透式”审判思维,成功调解一起由小微企业提起的撤销工伤认定之诉。



基本案情







某餐饮管理店是一家个体工商户,经营小吃、快餐等。去年6月,该餐饮店负责打扫卫生的老王(56岁)在店内工作时不慎摔倒受伤。治疗后,老王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相关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老王是工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该餐饮店对工伤认定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撤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双方的特殊情况。一方面因为老王年纪大了,无法交纳社保,餐饮公司仅为其购买了商业意外险。但赔偿金额远远低于工伤赔偿金额。且老王申请认定工伤的目的在于后续仲裁及民事诉讼中尽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方面餐饮店作为个体经营的小微企业收益有限,一次民事赔偿可能会将几年的辛苦经营付之东流。了解到老王的困难和餐饮店的经营现状后,考虑到该案不单单是一起行政诉讼,还涉及劳动仲裁、社会保险、民事诉讼等多个领域。于是承办法官决定运用“穿透式”思维,对后续关键的民事赔偿部分“一揽子”化解。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有针对性地分析双方诉求及相关法律关系,希望能达成共识。面对老王时,承办法官耐心十足,绘制维权全周期图谱,并对仲裁、诉讼程序、伤情鉴定、赔付标准、赔付流程等列出清单,直观地向老王展示可能获得的赔偿总额、后续面临的多项法律程序及诉讼执行周期。


面对餐饮店,承办法官就责任承担问题进行释法明理,援引法律及司法解释具体条文,明确餐饮店作为用工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引导餐饮店在裁判文书网对类案进行检索,帮助餐饮店了解类案的赔付标准,打消餐饮店打“持久战”的思想,让企业明白勇于担责才是实现化解矛盾的最优解。




裁判结果








息县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

樊鑫



经过多番协商,餐饮店与老王最终对赔付金额和赔付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餐饮店一次性向老王支付9.7万元。赔偿在签订调解协议的当日,老王也在协议里明确,后期会协助餐饮店进行商业保险公司理赔,理赔款归餐饮店所有。餐饮店和老王达成和解后,餐饮店立刻向法院提交了行政诉讼撤诉申请。





典型意义


案结不是目的,事了才是终点。某餐饮管理店与相关部门、第三人老王之间行政诉讼的成功化解,不仅是将司法职能转化为营商效能的体现,更是承办法官善于运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切切实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减轻诉累的具体体现。“穿透式”审判思维,要求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不能仅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目光长远,善于挖掘当事人的实质纠纷和真实诉求,努力化解“案中案”“案外案”,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一案多赢”,真正将司法定分止争的作用做实做深。


(息县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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