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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街头互殴到法庭调解,冲动的代价你想不到!

发布时间:2025-02-08 10:49:13



近日,息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项损失赔偿金当庭履行完毕,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更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高效便捷。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息县城关镇居民小帅到谯楼街道办事时,因找不到停车位,临时将车停在了小强车库门口。小强看见后便上前理论,双方都是急脾气,言语沟通时互不相让,你来我往之间冲突升级,最终演变为打斗。围观群众报警后,二人才终于被制止。打斗中,小帅不慎受伤,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小强因故意伤害被行政拘留并罚款。被放出来的小强本就心有怨怼,转头发现小帅还向自己索要损害赔偿。小强认为,自己被行政拘留并罚款,已经为一时冲动付出代价,所以不应该再承担小帅的民事损害赔偿。小帅气不过,因此向息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强赔偿各项损失1.2万元。

调解经过


庭审当日,承办法官秉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开庭前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为双方分析利弊,并以实际案例为引,从法律角度向小强释明赔偿范围及赔偿依据。同时,也告诫双方要学会管控情绪,使用正确途径发泄负能量,否则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都认识到“对簿公堂”的局面完全可以避免,只因当初争胜斗狠的心态作祟,一时冲动酿成大错。最终小帅、小强二人当庭达成调解,小强同意当庭赔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80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至此,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息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欣


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因违法行为而侵害公民身体健康权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高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更体现了息县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冲动是魔鬼,遇事冷静和为贵。”每一位成年人,在与他人产生矛盾时,都应保持冷静和理智,及时摒弃负能量,掌控自己的情绪,避免矛盾升级。假使权益受损,也应该通过合法合理途径去解决,一味逞凶斗狠,最终受害的仍是自己。


(息县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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