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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小美 “掐架”,法院如何让她们 “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5-02-08 09:16:35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虽然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晰,但因双方分歧较大,当事人情绪激动,如何成功化解矛盾也成为难题。在庭审并未实际解决矛盾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基本案情



小丽经营一家形体内衣专卖店,因家中有事想要转店,经协商,小美以16万元的价格受让该店铺,双方签订了《店铺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原店铺内产品、会员及店铺会员充值余额转让给小美,小丽余留有部分货物,方便会员客户兑付。但受让店铺后,小美便后悔了,她拒绝受让店里产品及会员充值,并要求小丽自行拉走店铺内余留价值7万余元的货物。且小美因隐瞒家人受让店铺,自觉亏损,压力较大精神几近崩溃,因此客户到店铺内兑付产品时,小美拒不兑付,并将产品转移走。小丽多次与小美协商未果,便将其诉至法院。


审理经过


本着司法为民、优化营商环境的初衷,承办法官多次与小美沟通、释法明理,安抚其焦虑情绪。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美表示愿意退还价值7万余元的货物给小丽,小丽支付小美补偿款2万元。调解协议签署后,法院依法出具了调解书,并进行了送达。随后,承办法官随小美共同查点了价值7万余元货物退还给小丽,小丽当场一次性支付小美2万元,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也化干戈为玉帛。



法官说法



息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王波


商业活动无论大小,出现纠纷时都需要更高质高效的处置方式。近年来,信阳法院不断强化审判质效,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时效与效果,致力于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护航员”。

(息县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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