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中大多是中小企业,作为经济肌体的“毛细血管”,其发展直接关系到息县全面、科学、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对于实现稳经济、稳预期、稳增长目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息县人民法院秉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理念,高度重视涉企案件执行工作,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千方百计兑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全心全意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一、基本案情
息县某农场与河南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息县法院经审理,判令河南某公司向息县某农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各项损失。河南某公司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经信阳中院调解,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河南某公司支付息县某农场违约金及各项损失共计71万元整。信阳中院调解协议生效后,息县某农场向息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主要做法
快速查控保权益。在接收到执行立案信息后,承办法官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查询,因息县某农场在诉讼期间便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已依法冻结了河南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法院只需从中扣划申请执行金额即可。
解除保全措施消影响。在厘清案情后,案件承办法官立即对该案保全财产中的71万元进行扣划,同时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降低对败诉企业的不良影响,立即解除对其剩余财产及其他银行账户冻结,切实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
兑现权益助发展。本案执行立案时正值年关,承办法官“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考虑到申请人企业经营问题且需支付工人工资问题,为保障申请执行人尽快将“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执行案件立案当天,便通知申请执行人息县某农场领走全部执行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三、典型意义
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活力源泉,以高效执行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息县法院将持续把涉营商环境执行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充分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对于涉企执行案件,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牵引,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缩短执行周期,确保执行质效提升的前提下,也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进涉案企业积极执行和解,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