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河南省罗山县法院针对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离婚、赡养、民间借贷、相邻关系等纠纷,存在着当事人积怨不深,争议不大,诉讼标的较小的特点,在案件受理后至开庭审判前,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力促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式调解协议,既提高了司法效率,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截至目前,该院4个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的327件,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65件,案件调撤率81%。其中,庭审前调解成功的有143件,庭前调解成功率达53.9%,这些案件无一起出现当事人上诉、上访事件,受到了社会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