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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被告”现身!信阳法院判后答疑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4-08-27 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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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司法裁判的结果,减少因案生案、因案生访等情况发生,不断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获得老百姓的“好口碑”,提升判后答疑工作,成功化解一起合同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基本案情



小帅一直从事化肥种子生意,因为都是本地村民,常有老主顾先拿货后付钱,壮壮也是其中之一。2015年至2018年期间,壮壮从小帅处多次购买化肥种子用于家庭生产生活。后经双方结算,壮壮向小帅出具欠条一张,载明其欠化肥种子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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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有不测风云,壮壮突然因病去世。要债无门的小帅,无奈之下,将壮壮的妻子小美诉至法院。但案件办理中,小美态度强硬,不仅拒绝承认债务,且对工作人员避而不见。在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案件依法公告送达。



判后答疑



公告期满后,案件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送达后,没想到“消失不见”的小美竟签收了民事判决书。在拿到判决书后,小美心生不满并声称要上诉。沟通中,工作人员抓住这次难得的机会,向其告知案件的具体情况,并说明如确有异议可以来法庭详谈。

就这样,工作人员将小美约到法庭进行了判后答疑。法庭里,承办法官从相关法律规定讲到人情冷暖,在为小美答疑解惑的同时对其进行劝解。最终,承办法官的真诚劝解打动了小美,小美当庭表示不上诉,并支付了小帅化肥种子款1万余元,双方就此事再无其他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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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不等于事了,在文书下发后,持续做好当事人的答疑解惑,密切关注当事人自动履行情况,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债务,不仅能减少执行、信访等案件量,将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将钱款装进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里,也能真正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裁判的认可度,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信阳法院将继续深化判后答疑工作,灵活运用各种答疑方式,解开人民群众心结,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息县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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