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信阳审判

法官温情寄语,少年泪洒法庭!失足少年如何重拾人生?

发布时间:2024-06-26 17:24:31





图片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希望你能从本案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学法、知法、守法,时刻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规范自己的行为,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份刑事判决书,让庭审现场这位尚未成年的被告人流下忏悔的泪水,他表示自己一定痛改前非,不负期待。承办法官徐炜程在这份涉未成年人犯罪判决中加入了“法官寄语”,在庄严的法律文书中融入人文关怀,努力延伸未成年人司法审判触角,尽最大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回归自己的花样年华。






案 


图片

2023年12月份一天凌晨,被告人小帅(已满16周岁)伙同其他几名未成年人(已另案处理)利用液压钳将A火锅店门锁剪断后进入店内将2000余元现金盗走,随后窜至B火锅店利用液压钳将门锁剪断进入店内将一部白色苹果12手机和一个钱箱盗走;后又窜至某蛋糕店将门锁剪断进入店内将一部苹果平板电脑、500元现金、一个钱箱以及价值8500余元的会员卡和蛋糕券盗走。


多家商店门锁被剪断,财物丢失,背后竟是未成年人团伙作案,是什么让这群少年走上不法之路?


图片

主审法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及时与小帅的法定代理人取得了联系。原来小帅家庭比较困难,为了生活,父母一直在外地打工,因缺乏家庭教育,尚未成年的小帅也早早放弃学业进入社会。忙于工作的父母,对小帅缺少关心和了解,在家庭、学校教育双缺失的情况下,混迹街头的小帅不慎走上了歧路。案发后,小帅及其父母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经 
图片


图片


庭审中,主审法官对未成年人小帅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家庭教育,告诫他们要重视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一起帮助其改过自新。被告人小帅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的相关规定,对该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判决书上,主审法官写下了一份饱含深情的法官寄语,希望在依法判决,惩治犯罪的同时,能够给未成年被告人温情和希望,让刑事判决文书不再“冰冷”,文字的背后是司法审判“温度”的彰显,是对未成年人未来的美好期待!


图片


少年审判中,信阳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成长情况调查、庭审教育、“法官寄语”、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查找犯罪根源,有针对性地教育感化,寓教于审,温情挽救,彰显审判工作的温度和力度,及时矫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有发生,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高发的主要因素是多方面的:

(一)家庭因素

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未成年人人生道路选择的关键因素。实施盗窃的未成人有一些是单亲家庭,也有很多是留守儿童,他们缺乏家庭的关爱,家长对其关注较少,当家庭满足不了未成年人的需求时,便容易动歪脑筋,单独或者合伙实施盗窃犯罪行为。本案中,未成年人小帅的父母长年在外地打工,对小帅平时的生活照顾不够,对身心健康的发展关注不够,造成了家庭教育缺失。


(二)学校因素

学校是教育未成年人的主要场所。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来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有不少是中学阶段就辍学,早早踏进社会的大门,心智尚未成熟的他们,缺少正确引导的他们,很容易出现价值偏差。本案的小帅也是因为学校教育的缺失,成为“失足少年”。


(三)社会因素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环境也越来越复杂,传递给未成年人的信息也良莠不齐,涉世未深的他们,往往是非难辨,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自身因素

未成年人多数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缺乏正确的善恶观、是非观。因自控能力差,难以抵制外界不良诱惑,欲望不能满足时便想“走捷径、挣快钱”,向他人的钱袋“伸手”。本案中小帅认为盗窃来钱容易,便结伙作案,走上盗窃的不法之路。


(息县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yu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