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青年干警智慧,信阳法院青年论坛这Young讲《民法典》 发布时间:2024-05-27 16:28:06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已经3年有余,内容涉及物权、合同、人格权、身份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等内容,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法院干警应知应会的“枕边书”。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24日下午,信阳中院举办“法治同行·‘典’亮未来暨第三届‘信法青年’”论坛活动,旨在营造爱学习、善思考的氛围,促进青年法官助理从司法实践中提炼司法智慧,提升思辨能力,以更好适应现代社会对法治的要求。
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谢建华出席论坛并讲话。两级法院干警代表参加活动。论坛由中院研究室副主任王道新主持。
七名法官助理代表结合司法实务中遇到的与《民法典》适用相关的实践问题,以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工作经验、严密的逻辑分析分享了自己对学习贯彻民法典的心得和感悟。
作为民事审判助理,虽然忙碌但很充实,每一天都会有很多案件产生,也有很多问题解决,在增长审判知识的同时,也积累了生活的智慧。通过对很多案件的处理,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人情冷暖、尔虞我诈,也有熠熠生辉的品质,坚贞不渝的感情。
《民法典》总则编中的第8条对合法性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作了合并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在遇有损害社会公益和社会道德秩序的法律行为,而又缺乏相应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时,可直接以违反公序良俗为依据判决该行为无效,来保护民事主体权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新增的绿色原则,是为了鼓励和保护民事主体在实施民事活动时,更多地关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问题,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民法典》将物业服务合同新增为有名合同,并设立专章,这是《民法典》的创新之举。作为专门牵头物业服务纠纷庭室的法官助理,从物业服务合同新收案件数量的增速来看,我认为从法律层面对该类合同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婚姻法回归民法体系是此次《民法典》编撰的重要成果。
《民法典》是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系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作为法院干警,更应该积极学习民法典,准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典的精神要义、基本原则、条文规范,确保民法典在审判活动中的正确实施。把民法典作为审判工作的基本指引,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基层法院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查明事实,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可以很明显地发现有许多社会行动无法简单落入到现有的司法概念体系。所以一审的重要任务就是尽量用法律概念来包装民间的不规则社会行动,使它们能在这个合法概念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法律事实的形成,有一个从案件事实到证据事实再到法律事实的过程。从自然事实到法律事实,要正确地还原事实真相,则需要有“事实解释”。事实解释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基于行为性质的事实解释。二是基于案件证据的事实解释。三是基于文本内容的事实解释。而如何进行事实解释,从法律理由的层面来看,如果事实解释符合法律文本的要求,则可以认为其符合正当理由的要求。从道德理由的层面来看,如果事实解释缺乏必要的规范基础,但是与人们的良心、正义或者其他正当观念相一致,也足以契合正当理由这一概念。
信阳法院将在学习中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司法供给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在天理、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佳契合点,让实体公正可触、可感。在审判实践中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深层次问题,科学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全市法院工作。持续营造勤学习、善钻研的氛围,培养更多的专家型法官,更好地适应审判工作需要,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
(信阳中院 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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