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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宣传周 |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信阳法院来“授课”啦!

发布时间:2024-05-17 18:04:00


信阳法院 2024-05-17 18:01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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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第三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信阳法院通过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开展普法教育,以法为教,照亮孩子前行。


信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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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宣传周

毛主席曾经说过:“年轻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而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和睦的家庭,良好的家庭教育,关系着社会和谐,引导着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法官,孩子书面申请过,要和我一起生活。”“法官,我觉得孩子还是跟我一起生活对他的身心健康更加有利。”5月16日,信阳中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本次庭审活动中,承办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宣读上诉状、答辩状,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庭审过程规范有序。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离婚案件,夫妻双方的矛盾也是围绕着孩子抚养权和家庭财产分割权等方面......”庭审前夕,民一庭庭长郑佳与承办法官徐宏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她表示,这是一个很典型的离婚案件,可以通过心理疏导这样的形式,开展亲子辅导,调整双方的沟通模式,加强夫妻之间矛盾调和,让当事人之间化解矛盾,让他们了解亲子沟通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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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探讨后,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家庭教育指导切入点,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让父母对家庭教育有一个更深刻的认识,以一个健康的心态对待离婚,让他们的孩子能够在更加和谐的氛围中成长。随后,信阳中院邀请了家庭教育指导站的家庭教育指导师司凌丽,为这对夫妻进行心理辅导。


“在接到法官电话后,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双方矛盾的症结,制定了心理辅导方案。”司凌丽表示,通过旁听庭审,可以更好了解当事人情况,为此次辅导增加“筹码”。随后,司老师结合案件的情况以及旁听庭审时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反馈,为双方分别做了心理辅导,帮助双方捋清现状。


家庭教育指导是人民法院在家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治理的方式,也是切实做深做实案件审理的“后半篇文章”。下一步,信阳中院将依托家事案件、少年法庭,以“家庭教育指导站”为载体,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和方法,让“小阵地”发挥“大作用”,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入更多司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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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

为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5月10日下午,浉河区法院游河人民法庭负责人陈亚嫚来到游河新区中心学校,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精彩纷呈的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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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浉河区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了信阳市第三小学正商分校的20余名师生及家长走进法院,“零距离”接受法治熏陶。在讲解员马宁的带领下参观了立案大厅和刑事审判庭,马宁耐心细致地为师生们讲解了法院的立案流程,现代化智能便捷设备的功能,法庭的基本布局,法徽、法槌、法袍、天平代表的含义及使用方法,让同学们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神圣与庄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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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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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平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校园暴力伤害案,以“情”为先、以“理”为主、以“法”为盾,进一步提升了庭审人员的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本次案件是同学间因口角争执未及时化解,矛盾激化升级为暴力伤害。庭审期间,民一庭庭长彭洁依法有序主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等充分发表意见,庭审节奏张弛有度,过程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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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平桥区法院走进平桥区第九小学开展家庭教育法治宣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让大家充分认识到家庭教育工作的意义,引导大家运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促进家庭教育,现场600余名家长聆听讲座。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黄俊丽结合生活实际,向与会家长发出倡议,希望各位家长依法履职尽责,承担好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尊重和保护孩子权利,给予孩子们更好的教育、引导和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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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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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罗山县法院立案庭庭长、罗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法治副校长丁文一带领法院立案庭干警,参加罗山县特殊教育学校举办文艺汇演,并现场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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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通过现场讲解和发放普法宣传手册的方式,向现场的家长和孩子们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阐述了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引导家长增强监护意识和教育主动性,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同时还向孩子们普及校园欺凌的危害、预防及应对方法,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共同抵制校园欺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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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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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在第三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潢川县法院走进潢川县弋阳中心校王香铺小学,开展家庭教育主题普法宣讲活动,为现场学生家长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家长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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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家事法庭员额法官万东林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讲解了家庭教育的含义、家庭教育促进法制定的意义、家庭教育应承担的责任、家庭教育的内容、方法以及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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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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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杨店法庭到杨店乡育才学校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关爱未成年成长”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用生动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课堂上,杨威重点引导在校学生要提高警惕,面对校园霸凌、校外欺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此外,也提醒同学们要遵纪守法,不触犯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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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关店法庭深入街头、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中,关店法庭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在生活中有效地与孩子进行沟通、重视与留守孩子父母的教育交流,同时做好与学校等外界力量的配合,共同助力未成年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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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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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法院期思法庭干警走进辖区街道开展“家教有法,护航未来”家庭教育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干警“摆摊普法,现场传授 “依法带娃”理念,面对面为过往群众宣讲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引导群众转变教育观念和方法,给予孩子更多尊重和鼓励、更多亲情陪伴和情感关怀,努力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质量,自觉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普法过程中,针对群众现场提出的家庭教育问题,期思法庭负责人张浩结合自身“带娃”心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法律条文具象化,让现场群众在一问一答之间进一步加深了对正确家庭教育观念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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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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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光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李娟走进白雀园镇新华小学,为学生们送上一节法治课,引导学生们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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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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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法院前往城关小学和乡村小学,围绕家长“依法带娃”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等方面,结合真实典型案例,从法律的角度给予细致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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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会上,法治副校长们用通俗质朴的语言,通过以案释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多角度给老师们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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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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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新县法院民事庭和审管办党支部联合新县新集镇胜利社区党支部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学法知法,进一步增进了社区党员群众对家庭教育的重视,让大家意识到家庭教育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必须“依法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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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新县法院民事庭副庭长、新县城关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李霞走进新县城关二小,利用课间操的时间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式宣讲。宣讲中,法官从什么是家庭教育讲起,向同学们讲解了家庭教育的要求、内容、方法及不履行家庭教育的法律责任。期间,法官还以案例为切入点,向学生们普及了校园欺凌的概念、种类、违法责任等法律知识,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加深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危害后果认识,引导同学们客观看待暴力,掌握预防、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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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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