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浉河区法院副院长别立明等法官应浉河区林业局之邀,深入到该区林业部门及乡、村就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调研、交流,探索促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法律举措,主动以职能作用服务于浉河区乃至全市的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林业部门提出在当前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少税费、规范流转”为内容的林权制度改革中,主要存在林权确认及林权流转不规范的问题,未能充分发挥林业发展效益,建议规范相关程序,并加大对林权纠纷的司法处理力度。双方就林地流转过程中的法律保障、林权证抵押贷款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林地流转中对林农的补偿及矛盾和纠纷的解决途径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一致认识到林改工作必须在法律、政策的框架内,“公正、公开、公平”地依法规范林业发展事业,充分保护林农利益,避免涉诉、涉访案件的发生;作为司法职能机关的人民法院将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妥善办理好相关纠纷案件,共同推进该区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