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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山惊现“不速之客” 法官巧解迁坟难

发布时间:2024-04-19 17: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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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有元宵送灯祭祀祖先的习俗

元宵节后某一天

家住双椿铺镇的小帅

突然发现自家自留山地

凭空出现一座新葬的坟

后经村委会介入了解

才知道原来是小刚五兄弟

将坟从城关镇迁到双椿铺镇

因五兄弟其中一人小刚也有自留山

但小刚不在家

其余兄弟未摸清楚山的位置

在未经小帅许可的情况下

将坟错迁至小帅自留山上



调解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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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发生纠纷后,小帅起诉至法院,要求小刚五兄弟将坟迁走恢复山体原状并赔偿1万元。承办法官孙治国认为,祖坟是后代追忆、祭祀祖先的特定场所,对后人来说是重要的精神寄托。小帅是案涉争议地块的合法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案涉争议地块享有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侵占和干涉的权利,小刚五兄弟未经小帅同意擅自将祖坟安置在其承包地里,是为无理。但迁坟是较为敏感的事件,如强硬地一判了之,不仅会造成执行棘手,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


为此,承办法官孙治国在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后,迅速开庭审理并着手调解。庭后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宣讲法律法规,引导被告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同时,也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五兄弟主动将坟迁走,恢复了林地的原状。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最终,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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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治国

商城县法院双椿铺法庭负责人


以前,农村里有选择“风水宝地”土葬的风俗习惯,有的甚至在承包地里建亭树碑,不仅占用大量的耕地资源,还影响村容村貌的建设,这与全国正在进行的移风易俗殡葬综合改革精神格格不入。作为基层法庭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应该就案办案,更要能动司法,引导厚养薄葬,摒弃旧俗,树立殡葬新风尚。


信阳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在“情、法、理”交织的繁复工作中破局,有力化解矛盾纠纷。信阳法院将持续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不断提升专业、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商城县法院宣)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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