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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二次集体学习研讨会议

发布时间:2024-03-11 11: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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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信阳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二次集体学习研讨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信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万喜主持会议。中院在家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中层正职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专题研讨。


会议强调,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党中央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坚决抓好贯彻执行,把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实抓好。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条例》的修订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的必然要求,是管住管好党员干部的必然要求,必须认真学习、高度重视,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学习。要明确重点,全面把握。《条例》的修订可以充分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保障作用,能够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法院要不断完善党的纪律要求,促进纪法衔接、纪法贯通,持续完善严管厚爱相结合的机制,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以学促用,抓好落实。认真学习领会,科学规划时间,坚决对照执行,保持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积极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信阳中院 张春杨)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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