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法官收到锦旗竟是为了这件事...... 发布时间:2024-02-27 15:08:00
“郭法官,你的耐心和用心,让我的当事人心服口服,他拜托我无论如何都要将这面锦旗亲自送到你手上......”近日,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合同履行不能后退还保证金、设备款引起的纠纷,既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维系了双方的友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接到调解书后,当事人将一面绣着“尽责调解化纠纷 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郭涛手中,这面锦旗凝聚着当事人的信任、满意和认可。
原告余某某、被告张某某在2021年6月9日签订了废弃矿坑修复开采及加工承包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1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了价值百万的设备,并将设备运送到合同履行地附近。后因地方势力干扰,双方合同履行不能,双方在2022年6月25日签订协议,约定被告于2022年6月30退还原告保证金并补偿相应违约金,于2022年8月30日前退还被告设备款及运费,并补偿违约金,原告收到退款后,设备产权归被告所有,被告有权处置变卖。
目前,因无人看管导致设备丢失,由于协议没有关于设备交付、看管的约定,也无法证明双方签订协议时设备存在异常状况,导致双方因退还保证金、设备款及支付违约金发生纠纷。一审经审理,判决被告退还原告保证金、设备款、运费及支付违约金。被告认为,原告对设备丢失负有责任,被告不应退还设备款及违约金,遂提出上诉。
二审立案后,承办法官郭涛第一时间认真查看电子卷宗,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系多年朋友,案件存在调解的基础。
开庭当日,法官认真倾听了双方的意见,深入分析双方诉求和争议焦点,进行充分的释法明理,并组织双方现场调解,由于双方对设备丢失的损失承担争议较大,当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后,承办法官又与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多次电话沟通,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并就事实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为当事人分析利弊,逐渐缩小双方矛盾。
达成初步意见后,又针对损失分担比例、支付方式、如何配合追回损失等细节通过电话、微信交换意见,经过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地反复沟通,最终双方就保证金返还、设备款分担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民生无小事,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有一个倾力解纷的暖心故事。近年来,信阳中院在审判实践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传递司法温度,写好民生答卷,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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