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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爱情,别违法

发布时间:2023-12-29 17: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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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选择美好爱情的权利,但前提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生活中,有一些人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就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生育孩子,殊不知这样可能会构成重婚罪。浉河区法院就曾审理过一个类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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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1983年,被告人张某某与王某某结婚,婚后育有二子,1998年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未办理离婚手续。2001年张某某与刘某某交往,张某某与刘某某在信阳市租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02年、2011年生育二子。直至2018年8月3日,张某某与王某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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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有配偶而重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宽处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张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

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更触犯了法律。浉河区法院在此提醒广大民众:婚姻并非儿戏,在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时,应当及时办理法定离婚手续,切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浉河区法院宣)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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