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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赴刘洼社区开展 《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3-09-27 09:48:19




为深入推动《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干部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养成文明新风尚。9月26日,信阳中院赴刘洼社区组织开展“支部联支部 文明进万家”活动 ,学习贯彻《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信阳中院参加志愿服务的干警向社区群众宣读了关于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文件展板,对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干警们向社区群众分发宣传彩页,倡导大家做《条例》的宣传者、引领者、践行者,自觉遵守《条例》,让文明行为在学习中传播,在实践中落地生根。

通过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自觉遵守《条例》的相关内容,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个人文明行为,带动社区整体文明程度提升,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责任编辑:陈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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