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立足时代背景,优布局、调职能、强办案、重治理,积极做强中级法院“顶线”统一谋划部署,做好基层法院“中线”压实工作责任,做实人民法庭“底线”具体推进实施,贯通上下级法院“竖线”强化联络指导,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秉持系统、协同理念,迭代人民法庭一站式服务功能,立足辖区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桥头堡”作用,始终将提升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乡村振兴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保障。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过程中,信阳两级法院均成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研究谋划,督导落实。为更好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院领导深入人民法庭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完善院领导联系人民法庭制度,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万喜在工作间隙带头深入10家基层法院、20多个人民法庭实地调研指导。信阳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每人负责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及辖区所有法庭,督导基层法院开展创建工作,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为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信阳市中院印发《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方案从人民法庭思想政治建设、源头治理建设、多元解纷建设、执法办案工作、诉讼服务建设、强基导向建设等六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建立创建工作月台账和月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归纳总结全市人民法庭在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两级法院均在微信公众号设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栏,精心筛选创建内容,发布204期宣传稿件。在信阳两级法院的努力下,全市枫桥法庭建设工作呈现勃勃生机。
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提升审判质效。2022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6111件,审结26299件(含旧存);今年上半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4196件,审结13786件,结案率97.11%。人民法庭受理及审结案件数量均达到院机关民事案件总受理及总结案数的40%,简易程序、小额程序适用率达95%以上。服判系诉率为95.23%,诉讼调撤率为48.67%。
坚持源头治理,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信阳两级法院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向党委政府提供白皮书、调研报告、司法建议或提出意见建议110余次,参加辖区综治联调会16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439次。今年上半年,全市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分流案件共计13112件,诉前调解成功7801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60%。以实际行动切实助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栏目组深入商城县法院汪桥人民法庭和潢川县法院少年家事法庭采风,以“亲情”“赡养”为主题录制两期节目,认为“信阳法院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有经验、有成效”。
坚持人才强庭,不断加强法庭队伍建设。信阳市中院坚持将人民法庭作为培养优秀法官的摇篮,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强、乐于奉献、充满朝气的年轻干警充实到人民法庭第一线,选优、配强人民法庭庭长,全面完成法庭干警轮岗交流,让干警接受多岗位历练。加大培树先进典型力度,让在人民法庭工作的同志工作上有作为、政治上有荣誉。浉河区法院游河法庭原庭长崔俊杰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浉河区董家河法庭原庭长高海波荣获2021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22年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坚持强基导向,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2019年以来,信阳市中院对人民法庭的建设资金投入逐年提升,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办公楼、餐厅、休息室、文体活动室的整修,法庭干警工作环境、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同时,扎实推进信息化办公办案,人民法庭均已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在法庭内接入审判流程系统,实现互联网庭审、庭审直播、网上办案、电子送达、电子签章等功能。信阳市中院始终坚持紧绷“安全第一”这根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部位安防监控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并接入省高院统一视频管理平台,配好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保人员,法庭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完善。
浉河区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罗山县法院龙山人民法庭、息县法院杨店人民法庭、商城县法院达权店人民法庭入选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