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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 | 信阳法院积极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纪实

发布时间:2023-09-22 17: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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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司法“桥头堡”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信阳法院积极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纪实

    

上世纪六十年代,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时光荏苒,斗转星移。如何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光彩?信阳法院深入开展“三零”创建,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河南的生动实践和创新经验。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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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立足时代背景,优布局、调职能、强办案、重治理,积极做强中级法院“顶线”统一谋划部署,做好基层法院“中线”压实工作责任,做实人民法庭“底线”具体推进实施,贯通上下级法院“竖线”强化联络指导,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秉持系统、协同理念,迭代人民法庭一站式服务功能,立足辖区实际,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桥头堡”作用,始终将提升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群众能力水平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乡村振兴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保障。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过程中,信阳两级法院均成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研究谋划,督导落实。为更好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院领导深入人民法庭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完善院领导联系人民法庭制度,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万喜在工作间隙带头深入10家基层法院、20多个人民法庭实地调研指导。信阳市中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每人负责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及辖区所有法庭,督导基层法院开展创建工作,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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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信阳市中院印发《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重点工作分工方案》,方案从人民法庭思想政治建设、源头治理建设、多元解纷建设、执法办案工作、诉讼服务建设、强基导向建设等六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建立创建工作月台账和月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归纳总结全市人民法庭在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两级法院均在微信公众号设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专栏,精心筛选创建内容,发布204期宣传稿件。在信阳两级法院的努力下,全市枫桥法庭建设工作呈现勃勃生机。


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提升审判质效。2022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6111件,审结26299件(含旧存);今年上半年,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4196件,审结13786件,结案率97.11%。人民法庭受理及审结案件数量均达到院机关民事案件总受理及总结案数的40%,简易程序、小额程序适用率达95%以上。服判系诉率为95.23%,诉讼调撤率为48.67%。


坚持源头治理,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信阳两级法院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向党委政府提供白皮书、调研报告、司法建议或提出意见建议110余次,参加辖区综治联调会160余次,开展普法宣传439次。今年上半年,全市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分流案件共计13112件,诉前调解成功7801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60%。以实际行动切实助力“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栏目组深入商城县法院汪桥人民法庭和潢川县法院少年家事法庭采风,以“亲情”“赡养”为主题录制两期节目,认为“信阳法院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方面有经验、有成效”。


坚持人才强庭,不断加强法庭队伍建设。信阳市中院坚持将人民法庭作为培养优秀法官的摇篮,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强、乐于奉献、充满朝气的年轻干警充实到人民法庭第一线,选优、配强人民法庭庭长,全面完成法庭干警轮岗交流,让干警接受多岗位历练。加大培树先进典型力度,让在人民法庭工作的同志工作上有作为、政治上有荣誉。浉河区法院游河法庭原庭长崔俊杰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浉河区董家河法庭原庭长高海波荣获2021年度“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22年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坚持强基导向,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2019年以来,信阳市中院对人民法庭的建设资金投入逐年提升,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办公楼、餐厅、休息室、文体活动室的整修,法庭干警工作环境、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同时,扎实推进信息化办公办案,人民法庭均已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在法庭内接入审判流程系统,实现互联网庭审、庭审直播、网上办案、电子送达、电子签章等功能。信阳市中院始终坚持紧绷“安全第一”这根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部位安防监控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并接入省高院统一视频管理平台,配好安检设施,配齐专职安保人员,法庭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完善。


浉河区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罗山县法院龙山人民法庭、息县法院杨店人民法庭、商城县法院达权店人民法庭入选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浉河区法院
董家河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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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多维度司法保障,护茶乡经济发展


浉河区法院董家河法庭地处“信阳毛尖”核心产区,因辖区内董家河镇、浉河港镇是中国著名绿茶——信阳毛尖的核心产区,故“茶乡法庭”因此而得名。法庭辖区面积630平方公里,人口10余万人,年均受理案件800余件。


今年春季,正是采茶农忙时,采茶工余某却遇到了烦心事,涉及他的两起案件即将开庭审理。


事情起因于一年前,余某在采茶期间摔倒受伤并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他就赔偿问题与雇主多次协商未果,导致工资也未能结算。


董家河法庭的法官万欣了解情况后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及采茶工的侵权案件,如果不及时处理好,既无法保障采茶工的合法权益,甚至还会影响来年采茶季招工等问题。于是万欣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及充分的释法。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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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河法庭法官向茶农讲授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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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河法庭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努力为茶企、茶农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率先建立“茶产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联企法官”和“联村法官”巡回审判流动服务站,创新“三同步”立案模式,积极探索建立“1+2+3”诉源治理工作新机制,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在“茶乡法庭”生根发芽,护航信阳毛尖产业发展,以司法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罗山县法院
龙山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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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诉源治理,完善“法庭+N”机制


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位于罗山县的城郊地带,主要负责龙山、竹竿两个街道、乡镇的民商事案件及全县的金融审判工作。该法庭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了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由庭长、副庭长、员额法官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接,每月召开联合调解会议。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龙山法庭新收案件同比降低14.15%,诉源治理的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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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法庭法官在纠纷发生地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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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法庭还建立了“法庭+特邀调解”“法庭+人民调解”“法庭+行业调解”工作机制,邀请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调解组织入驻调解平台,将调解平台打造成法庭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对具备调解基础的金融类案件,由罗山县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开展在线先行调解,充分发挥“行业纠纷由行业解决”的优势。


近日,龙山法庭成功调解某银行与某粮油公司之间一起标的额为1170余万元的金融案件。被告某粮油公司曾被省政府评为“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较好。近两年,受疫情、市场等因素影响,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资金原因导致目前的困难,自己有信心将企业继续办好,非常希望能通过调解解决公司的困境。承办法官针对案情抽丝剥茧、层层分析,制定具体的分期还款计划,由被告某粮油公司分批偿还借款及利息,部分担保人继续履行担保责任,积极促成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切实帮助企业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



息县法院
杨店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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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统领推动基层治理


息县法院杨店法庭位于信阳市息县杨店乡,负责息县杨店乡、白土店乡、彭店乡、路口乡等四个乡的民商事案件审判,随着辖区内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矛盾相继凸显,杨店法庭抓住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及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将巡回审判、诉源治理、纠纷排查、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业务培训、法治宣传等工作融入法庭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治力量,积极延伸司法服务,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人民法庭维护一方稳定、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该法庭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成立“党建统领基层社会治理调解室”,出台人民法庭参与“党建统领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建立三级矛盾调解组织,形成“两条线、三层次”调解机制,打造人民法院参与党建统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息县模式。


今年4月份,夏某等13名农民工前往杨店法庭寻求帮助,请求法庭帮助讨回徐某于2021年6月欠下的劳务工资。因双方未订立劳务合同,也未在日常劳作时对工资工时进行专门记录,案件处理起来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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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店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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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减轻双方诉累,让该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杨店法庭将案件流转到被告徐某居住地的基层网格工作小组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在法院和三级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徐某与13名农民工达成了分批支付工资的一致调解意见,经当事人申请,息县人民法院及时对调解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


群众利益无小事,杨店法庭坚持站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依托三级调解组织及“党建统领社会基层治理调解室”,开通农民工绿色讨薪通道,持续织密农民工护薪网,以实际行动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商城县法院
达权店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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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深山护和谐,司法便民止纷争


商城县达权店法庭地处河南省最南端、大别山革命老区腹地,东与安徽省交界,南与湖北省接壤,有“鸡鸣闻三省”之称。


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达权店法庭坚持调解优先,不断丰富新时代民事调解工作新内涵,充分发挥当地基层组织的特殊优势,积极推行“走出去、请进来”办案模式,主动邀请社区、村委会参与调解工作,更加高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力争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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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权店法庭法官给偏远山区群众送达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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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村赡养案件较为多发的情况,该法庭将巡回审判开进村里,审结了董某某诉5名子女赡养案件,并借机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周边群众旁听审理后,纷纷为董某某老人捐款捐物,在当地村民中掀起一股尽孝心、献爱心的热潮,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承办法官还因此应邀做客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节目,介绍赡养案件的“达权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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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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