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离婚,也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看信阳法院如何跨国弥合亲情! 发布时间:2023-08-11 17:48:54
我们都知道
夫妻二人在离婚的时候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可如果父母两个人不离婚
能不能主张抚养费呢?
如果一方出国
又如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呢?
近日,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起申请执行抚养费案件,申请执行人王某对执行干警尽职尽责的工作十分满意,特地来到法院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 尽心尽责”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示感谢。
张某与王某2017年登记结婚,2019年生育一子王某某,张某2021年出国务工。因为与王某存在家庭纠纷,自出国后很少与家人联系,也从未支付王某某抚养费。王某某日渐长大,即将入托,王某与张某多次联系,张某均未支付抚养费,后王某作为其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抚养费。新县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决张某一次性支付王某某抚养费共计2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团队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情,一边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一边思考如何在维系母子亲情的基础上实现案结事了。执行团队分析认为,该案案款金额不大,张某与孩子间又有难以割舍的血脉亲情,具有主动履行的可能。执行干警遂通过微信与张某保持联系,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敦促其尽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张某认识到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依法给付抚养费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最终将全部案款一次性支付到位,该案圆满执结。
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应尽的义务,不得因各种原因而怠于履行。自子女出生之日起,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止,除当事人死亡外,其他任何情形下都不能免除。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义务,一方是否和子女共同生活、父母之间是否离婚,父母有没有经济收入等,均不影响该法定义务的承担。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信阳法院在执行申请抚养费类案件时始终秉持“法、理、情”并用的理念,坚持柔情释法说理与刚性强制措施并举,努力调节化解矛盾纠纷,让案件执行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此,敬告广大父母,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也不能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权诉至法院要求其给付抚养费。对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子女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新县法院 成书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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