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日: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守护信阳美好生活 发布时间:2023-08-16 10:04:25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
更好的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
信阳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8月15日,浉河区法院的党员志愿者和行政审判团队在专职审委会委员彭威、行政庭庭长许凤的带领下,来到天伦广场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
8月14日上午,平桥区法院组织干警到世纪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向来往群众分发《低碳环保 绿色生活》《生态负面清单》等普法宣传册,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平桥区生态环保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让群众进一步增强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
罗山县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与罗山县2023 年“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与多家单位联合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司法、行政携手共推罗山县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8月15日上午,潢川县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8月14日,息县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在“全国生态日”前夕,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8月15日,行政综合审判庭负责人樊鑫带领干警们走上街头,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页、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大家介绍“全国生态日”。
8月11日上午,淮滨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远银,刑事审判庭负责人江法团带领刑庭干警前往固城乡徐坡村,开展以“筑牢生态法治屏障,守护淮滨绿水青山”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8月14日下午,光山县法院环资庭巡回审判了一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庭审后,法院干警当场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提醒群众坚守法律底线、不触法律红线,号召群众从自身做起,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日前,为充分发挥“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作用,新县法院与新县林业、茶产业局共同举行“林长+法院院长”生态修复基地、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挂牌仪式。
8月11日,县法院干警前往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参观并学习,了解湿地公园内的动植物资源概况,不断提升积极推动林长制与生态司法深度融合的能力与素质。
8月14日上午,新县法院干警在县城人流集聚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为来往群众介绍首个全国“生态日”,并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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