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下的大树砸死人后,又找人“背锅”,真刑! 发布时间:2023-07-17 16:29:05
真正的情谊
不该是盲目地“讲道义”
身边人做了违法乱纪的事情
不能纵容
更不能包庇
提供虚假证言
妨碍司法公正是要承担责任的
而今天这起案件的三位主角
竟然在有案发生的情况下
“有人出钱” “有人出力”
2022年1月,曾某邀请自家亲戚王某、李某、彭某等人将屋后的树木清理掉。李某在使用油锯锯树时,被锯树木发生倾倒,导致另一树枝脱落砸中彭某头部,致彭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人命关天,几人一下慌了手脚。
曾某考虑到李某是自家妻侄,担心此事会影响到亲戚关系,便私下与王某协商,由王某到公安机关做一个假口供,是王某拽树不当导致彭某死亡,曾某则支付王某4万元的“辛苦费”,并再三承诺只会判个缓刑,根本不会坐牢。王某听到对自己不会有多大影响,又有钱可以拿,便顺水推舟的答应下来。
三人一拍即合,当即就一起商量如何顶包、做假口供的相关事宜。几天之后,王某在曾某等人的陪同下来到固始县公安机关,利用事先串通的话术口径应对调查。
就这样,一个自以为完美无缺的顶包计划就这样诞生了。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如三人预期的那样顺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地社区矫正管理局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认为王某未取得受害者直系亲属的谅解,建议不宜适用社区矫正。固始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宣判后,王某得知自己需要坐牢,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遂提起上诉,称因自己在被公安机关讯问时陈述了虚假的事实,导致本案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有误。二审法院在审理后,依法裁定该案发回重审。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彭某、李某、王某只好如实供述了全部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明知他人犯罪事实,而与他人共同作虛假证明,予以包庇李某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其行为己构成包庇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依法惩处。王某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固始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王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李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另案处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曾某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犯包庇罪,被另案处理,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亲友间互帮互助本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值得每一个中华儿女发扬光大,但这种帮助仅限于在被帮助人的行为未触犯法律的情况下。如明知亲友实施了犯罪行为,仍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作假证明,帮助其掩盖罪行或者开脱、减轻罪责,则会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追究。
当遇到亲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应当规劝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或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切不可学习王某、彭某的做法。(固始县法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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