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信阳中院召开2023年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信阳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大志、蔡红莉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两级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立案庭庭长参加会议。会议由中院立案一庭庭长彭晨主持。
会上,罗山法院汇报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法院汇报了集中管辖工作开展以来存在的难点问题。彭晨对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提出改进意见。
蔡红莉强调,立案庭落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要加强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案由,做到精准识别。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县区法院要与集中管辖的罗山法院加强交流,做到该立案及时立案,该移送及时移送。要坚持便民原则。在做好释法宣传的同时,协助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方式上传材料,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诉累。
王大志强调,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切实增强做好该项工作的紧迫感,共同做好案件受理、立案、审理、执行以及案件移送、协助办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各项要求扎扎实实落到实处。要认真学习,务必吃透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通过实行集中管辖,打破案件受理的区域限制,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从而提高案件办理的质效。要扎实推进,全面做好相关工作。罗山法院作为全市唯一一个集中管辖的法院,要配齐配强环境资源法庭审判团队,成立专门合议庭。建立联络人制度,强化沟通对接,加强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巡回审判、网上开庭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要严肃问责,确保取得实效。明确职责,做好释法说明,不推诿扯皮,不冷硬横推。凡出现有案不立、拒收或不及时移送案件材料,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信阳中院 徐中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