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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销售助农品:巨额投入微薄产出,原告与被告退款分歧大

发布时间:2023-05-11 18:06:49


深化“三零”创建 建设平安信阳


随着移动网络迅速发展
使用抖音等短视频平台销售货物成为一种潮流
然而,巨大投入仅有微薄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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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退款
但对退款金额分歧很大
于是诉至法院



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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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销售助农产品原告某公司委托被告某公司
以短视频、直播等方进行商品推广
合同约定运营费10万元3个月的运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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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粉丝达成量8-10万
约定每月短视频成片15条
“带货”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服务费用
实际运营期内粉丝
最高涨至6.1万(初始粉丝量1.5万)
实际成片共11条
双方对直播的次数陈述不一且未举证证明
因实际销售额过少,双方均未统计
3个月的合同期限届满被告
仅发布数条“带货”视频涨粉
数据与合同约定的服务量相差甚远

鉴于此,双方协商退款但对退款金额分歧很大
原告认为被告明显违约
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全额退款并支付违约金
被告则认为怠于履行合同事出有因
且在履行部分合同义务时已有大量投入





案件审理



新县法院在调解本案时
劝说被告理解
原告巨大投入却仅有微薄产出的心理落差
并说服原告体谅被告前期投入了许多的人力、物力

最终,双方各让一步
以被告的投入折计合同价款
余下价款71000元退还原告以减少损失
通过调解
当事人的“投入”与“产出”得以平衡
双方利益得到最大维护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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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厂河法庭 庭长

曾强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订立短视频“带货”这类新型服务合同时,除了约定服务内容以满足合同目的,更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还要有相关合同变更或解除情形之约定。

广大经营者应当理性对待直播“带货”等新兴潮流,对新型销售方式应抱有合理预期,正确应对市场变化和风险。

(新县法院宣)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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