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中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陆庙社区活动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3月15日,信阳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朱峰一行走进陆庙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社区群众带来一场通俗实用的的法治宣传“大餐”。陆庙社区居委会书记、市人大代表朱明娥主持活动。
朱峰首先以《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浅析》为题,介绍了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的概况,围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争议和涉独生子女多享受一人份待遇等问题,从法律和政策角度进行了详细解析,讲解鞭辟入里、深入浅出,现场群众听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
法官助理高星通过分享真实案例,生动贴切的将理论法条与农村实际生活相结合,着眼于社区群众当下的困惑与问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起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朱明娥对信阳中院组织送法进社区活动表达了感谢,并表示通过此次活动社区群众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社区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信阳中院将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及时将新的法律法规带到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里,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信阳中院 高星 张春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