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中院在全市三八维权月普法活动启动仪式上作典型发言 发布时间:2023-03-02 17:33:57
在2023年“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保护妇女合法权益,3月2日,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明强带领该院民三庭干警,参加全市“美好生活看信阳 巾帼共筑幸福家”三八维权月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宣传教育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市中级法院作典型发言。
本次宣传活动围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行,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展板,法院干警结合典型案例,采用现场讲解、答疑解惑、发放宣传品及宣传资料、咨询互动等方式,广泛向过往群众宣传反家庭暴力和人身保护令的知识,让妇女同志重点了解家庭暴力的类型、如何应对家庭暴力、怎样搜集家暴证据,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及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妇女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在婚姻家庭中维护自身权益。
近年来,信阳中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全市妇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信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让保护妇女权益工作有章可循。
全市法院成立了11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诉调中心”,邀请妇联干部、心理学专家、“村两委”干部、网格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助力家事审判,全力做好诉前调解,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2年,调解成功3582件案件,让两千余家庭重归和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贯彻落实“人身保护令”活动,全面引导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人身保护令”快速通道,做到“四优一快”,即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查、优先裁决、快速送达。自《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全市法院为36名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及时发出人身保护令,有效制止了施暴者的家暴行为。全市法院在家事审判中积极适用《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家务劳动的价值,增强家庭责任观念,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全市法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保障困难妇女依法维权。2022年以来,共为困难妇女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21余万元,让经济困难的妇女打的起官司,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信阳中院 郭晓雨)
责任编辑:y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