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现调整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万喜 党组书记、代院长
副组长:姚 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郭长林 党组成员、副院长
何 啸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明强 党组成员、副院长
夏凤强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何晓伟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马 萍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蔡红莉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职 责:统筹指导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审定全局性、方向性重大事项及制度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等。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室。
主任:王明强(兼)
成 员:李德如、杨洪、王文荣、简立存、王永宏、郑佳、
周林凤、黄赟、付巍、王道新、陈思思。
职 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协调推进具体工作,进行工作调度、总结和督促,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