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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1 10:47:43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现调整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万喜  党组书记、代院长

副组长:姚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郭长林  党组成员、副院长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明强  党组成员、副院长

夏凤强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何晓伟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蔡红莉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员:各部门负责人

 责:统筹指导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审定全局性、方向性重大事项及制度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等。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室。

:王明强(兼)

  员:李德如、杨洪、王文荣、简立存、王永宏、郑佳、

周林凤、黄、付巍、王道新、陈思思。

  责: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协调推进具体工作,进行工作调度、总结和督促,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1020



责任编辑: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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