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信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为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建设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布会由信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姚远主持。省人大代表、信阳灵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孟旭燕,市政协委员、河南东方建工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贤军受邀参加并接受记者采访。
发布会上,信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长林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介绍;研究室副主任王道新、办公室副主任井超分别就媒体提问进行回答。
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大河报、信阳日报、信阳广播电视台、大河网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意见》共15条,主要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部分是提出总体要求。要求全市法院充分认识设立豫东南高新区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准确把握豫东南高新区发展定位,明确职责任务;立足司法职能,准确把握工作原则。
第二个部分是明确工作举措。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科学研判人民法院在豫东南高新区高质量建设发展中的坐标定位,打出九个方面的服务保障组合拳。九个方面分别是:维护豫东南高新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支持豫东南高新区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服务豫东南高新区现代产业发展、保障豫东南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豫东南高新区绿色生态建设、促进优化豫东南高新区政务环境、促进豫东南高新区诚信体系建设、保障豫东南高新区金融安全和金融创新、服务豫东南高新区企业健康发展。每一个方面又分别制定了若干项具体措施,通过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为豫东南高新区高质量建设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
第三个部分是完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专门审理机制,组建专门审判团队,高起点配备审判队伍,提高审理专业化水平;完善诉讼服务机制,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设立巡回法庭,最大化便利高新区企业解决纠纷;建立调研协调机制,加强对豫东南高新区建设发展法律问题和新类型案件的调研和监督指导,加强与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相关政府及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意见》的主要特点,概括起来是“三个统筹”:
一是统筹宏观要求和具体措施合理搭配。《意见》既有一般性规定和原则性要求,同时又立足司法职能提出具体的工作举措,让两级法院既知道“干什么”,又知道“怎么干”。如,在工作原则上,《意见》提出了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与依法办案相结合的原则、审判质量与效率相统一原则、严格公正司法与鼓励创新、促进开放相结合的原则;在支持豫东南高新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上,《意见》提出了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理等4项具体措施。
二是统筹司法各领域精准发力。《意见》将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与人民法院职能逐一链接,从立案、审判、执行各方面提出全方位的服务保障措施,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进行立体式保护,可以说实现了全市法院各领域、各条线力量的总动员。
三是统筹各方力量综合施策。服务保障豫东南高新区高质量建设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注重加强与各方面衔接配合,在知识产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金融风险防范等8项具体工作中,我们都要求全市法院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衔接配合、深化联动协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省委省政府提出豫东南高新区要以打造一流创新创业生态为核心,以培育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为基础。请问在这两个方面,《意见》制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们围绕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制定了四方面措施,支持豫东南高新区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一是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依法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制裁侵犯知识产权和非法窃取、披露商业秘密的行为,加强对豫东南高新区重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的司法保护。二是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属认定、权利转让、权利质押、价值认定和利益分配等产生的纠纷,加强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司法保护,依法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三是完善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四是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等活动,适时发布典型案例,营造保护创新、激励发明创造的社会氛围。
在服务豫东南高新区现代产业发展方面,我们的措施是:一是妥善审理与产业合作、项目引进、人才交流等有关的各类纠纷,支持豫东南高新区建设苏州—信阳对口合作主平台。二是依法加大对大健康、高端装备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助力特色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打造现代产业集群。三是依法审慎处理因承接产业转移、产业结构调整等引发的企业重组、破产等案件,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帮助有挽救价值的企业重焕生机。
豫东南高新区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参与。《意见》在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企业发展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在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意见》全篇都贯穿着对高新区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企业健康发展的支持。概括起来,主要措施有这么几项:一是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等手段,保护高新区企业、企业家和高新技术人才合法权益。二是对高新区企业实行领导包联、专班服务,精准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三是实行“1+1+1”工作法,对涉高新区企业案件实行“包案领导+责任人+一案一策”,确保企业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四是梳理涉高新区企业常见法律纠纷类型,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五是向高新区企业深度推广应用市中级法院创建的“信阳投资者之家”平台,为企业提供诉前法律指引、诉中问题沟通、诉后意见反馈“一站式”便捷服务,公正高效实现企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