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至9月是全国各大院校毕业季,也是刚踏出校门的毕业生走进职场的时候,也是新大学生进入高校深造的时候。此时,许多在校生或者准大学生想着做份兼职挣点零花钱,那么此时,对于某些兼职可要睁大眼睛,切莫掉入犯罪分子精心编织的陷阱中。
01案情简介
智某某通过网络了解到帮助其他诈骗人员推广以做兼职进行网络刷单为由,让被害人加入进行刷单的QQ群,一旦有人相信并加入QQ群就可以获得报酬后,于2020年3月份与大学同学范某某商量一起合作做推广进行刷单的QQ群业务。3月底,范某某回到信阳又找到大学同学张某某一起在信阳市租赁房屋,先后招聘其他被告人为员工,各员工使用范某某和张某某购买他人的或者让部分员工办理的专用手机卡和手机,向智某通过网络购买的然后再通过邮箱发送给范某某、张某的需求网络兼职且登记有包含电话号码的个人信息的人员拨打电话,让其加入进行刷单的QQ群。拨打电话后,每有一人添加QQ群,智某某获利35-40元,智某某从中分出15元给范某某和张某某,拨打电话的员工获得3元至4元的提成。至案发,用于拨打添加QQ群电话的专用手机通话记录合计达9228条。
进群兼职刷单的被害人中,被骗金额最大的为30余万元。智某某等三人均为95后;其中一名员工为在校大学生。
02裁判结果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智某某、范某某、张某某等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积极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智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收买公民个人信息并提供给他人使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判决智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其他被告人判处缓刑。
03法院提醒
在学习或者工作之余找一份兼职属于人之常情。许多人认为兼职刷单工作既轻松收入还不错,成为兼职中的香饽饽。但是刷销量、刷好评的兼职刷单既影响了正常的销量和评价,而且兼职刷单职刷单一直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重点,每年都有许多被骗的案例被报道。本案中,被害人因轻信兼职刷单群的套路,损失了金钱;而智某某等人不思正途,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信阳中院 肖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