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学园地 -> 信阳审判

因为侥幸,他跌入了电信诈骗的深渊……

发布时间:2022-07-07 10:13:47


“被告人吴某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10000元。”

审判庭里,法槌重重落下

被告席上的吴某早已痛哭流涕。























前情提要





















2020年,刚满21岁的吴某从网上发现一则招聘信息,称保底工资为6000-8000元,工作地点为云南。涉世未深的吴某因为经济拮据便立即与对方联系,随即便被人开车接到云南,偷渡到了缅甸。随后吴某先后被安排到酒吧、KTV、赌场等地上班,最后进入一家专职诈骗的公司从事“文员”工作。

“公司”通过专门的APP进行网络贷款诈骗。团队分为前台组、业务组、经理组、财务组。由前台组负责在网上发布贷款广告,寻觅被害人,并将被害人推给业务组,由业务组负责引导被害人下载公司专门APP并充值会员,经理组提供银行卡号督促被害人转账,财务组则立刻将被害人转账截图进行虚假PS修改,催促被害人继续转账,被害人发现被骗后,经理组立刻将联系手机收走,恢复出厂设置后进行下一单诈骗。吴某进入该“公司”后被安排进业务组,从事诈骗活动。























基本案情






















进入该公司后,吴某慢慢从诈骗中尝到了甜头,并逐渐适应了诈骗业务员的身份。2021年,吴某通过微信添加受害人李某,询问其是否需要贷款,并推给对方一个专门的手机APP,要求受害人下载注册后进行转账。受害人李某首次转账1000元开通会员通道后,吴某的同伙又以银行卡号错误、验证码没输入、信用度不够、缴纳保证金等理由要求李某转账,直到李某发现被骗已经陆续转账共计64439元。

几个月的时间里,吴某所在团伙通过此类方式,有组织地诈骗10名被害人共计291240元。2021年底,吴某回国后投案自首,最终,吴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法官说法 


电信网络诈骗“陷阱重重”,诈骗分子组织人员在境外设立公司,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拉拢人员通过网络推广等方式,以低利息,借贷快引诱受害人进行贷款。第一步,以“无抵押”“无担保”“秒到账”“不查征信”等幌子,吸引你下载虚假贷款APP或者登录虚假贷款网站。第二步,以缴纳“手续费、刷流水、保证金、解冻费”的名义要求你先交纳各种费用。第三步,当骗子收到你转的钱,便会立即关闭诈骗APP或者网站,并将你拉黑。

电信网络诈骗,尤其跨境诈骗案件,往往被骗群众多、涉案金额大,追回难度高,且被骗的钱不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看病钱、求学钱,不仅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严重侵蚀了社会诚信根基。为此,国家积极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反诈意识,警惕涉及钱款的陌生电话,不随意提供个人信息,不轻易转账。(来源:息县法院 梅倩 包莎莎)

责任编辑:yu    


关闭窗口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和新二十六街交叉口(东北处)  
邮编:464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