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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老范的烦心事

发布时间:2022-07-05 16:13:51




    调解员老范最近遇到了件烦心事,作为一名老党员他当了20多年的村支书,退休后又被辖区司法所派驻到息县法院夏庄法庭,成为了一名专职调解员,因为基层经验丰富,到他手里的案件基本都能“药到病除”,可这次的案件却让无所不能的“老神仙”也犯了难。

    基本案情

    2004年,钱某和好朋友王某合伙承包了夏庄某学校的食堂建设和后期运营,约定出资各半,利益共享。2013年因政策变化,学校将食堂收购,并当场支付了30万元赔偿款(钱某和王某各领15万元),剩余赔偿款170余万因未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钱某和王某将学校诉至息县法院,要回了剩余的170多万赔偿款。

    赔偿款要回来了本是好事,但却在领取上却出了岔子。钱某想着和王某是多年好朋友,又经历多年风雨,出于信任便主动提出使用王某账户领取赔偿款,谁知就是这个决定,让钱某和王某的友谊之舟漏了水、翻了船。赔偿款到账后,按照约定,钱某和王某各自平分赔偿款89万余元,谁知王某仅分给钱某60万元,剩余29万余元经钱某几年催要王某未再付分毫,一怒之下钱某将原本的好兄弟王某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夏庄法庭受理案件后,本着调解先行的原则,指派调解员范文田开展诉前调解。范文田接手案件后第一反应是高兴,因为涉案学校所在地和王某的居住地都在自己之前任职的村,几人彼此都熟悉,老范很自信,觉得矛盾应该很好化解,谁知调解刚开始老范便发现阻力重重。

    钱某是个很讲义气的人,因为这事直接表示王某为了钱背信弃义,自己绝不会再与他和解,而王某也是一肚子苦水。原来二人经营学校餐厅没多久,钱某便做了甩手掌柜,本来说好的两人共同经营,实际上却是王某一个人苦心经营了近十年,而且有几年还因为亏损自己倒贴来维持经营,赔偿款下来后自己多拿一点是理所当然的,可钱某非但不念朋友之情还将自己诉至法院,自己绝不会再给他一分钱。两人都振振有词,绝不肯退让半步,这可把老范愁坏了。

    为了促成调解,老范顶着烈日,骑着小电驴来来回回往返钱某和王某家数次,连续几天下来,整个人都黑了一圈。经过几轮的拉扯调解后,双方虽然都有所松动,但在退还的具体金额上差距依然很大。眼看就到了开庭日,老范便找到承办法官孙鸿商量,开庭时能不能邀请钱某和王某在本族有威望的长辈过来参与庭审,庭审后再进行一次调解,在得到承办法官的支持以后,老范又连忙赶往双方长辈家中做工作。

    开庭当日,老范请来了王某叔叔参与庭审,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赔偿款的分配问题仔细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详细地听取了钱某和王某的答辩意见。庭审结束后,王某的叔叔劈头盖脸将王某批评了一顿:“你说你这个娃,你们亲兄弟一样处了这么多年,咋能因为一点钱就翻脸不认人了,刚才法官讲的我都明白了,商量好的一人分一半,你要不舍得我替你还人家算了”。听到这话,王某顿时如霜打的茄子垂下了头,主动拦住了想要离开的钱某进行沟通,钱某见王某愿意调解也说出了自己的心声,“这么多年兄弟了,我也知道你前几年自己经营不容易,钱的事多少是个意思,你看咋样?”

    老范看二人终于都有所松动,赶紧上前拉着两人再次进行调解,最终二人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当庭向钱某兑付了86000元的赔偿款。钱某和王某结伴离开后,法官孙鸿不禁向老范竖起了大拇指,“还是老支书有本事啊,调解难度这么大的案件您都能化解,为您点赞!”听到承办法官的认可,老范也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为打造“枫桥式法庭”,息县法院各派出法庭积极发挥司法前沿阵地作用,坚持调解先行,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将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践行到底,服务乡村法治化建设。(息县法院 徐亚飞)

责任编辑: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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