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法院积极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在审判重心进一步下沉的同时,推动将符合条件的“特殊类型”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逐步实现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人民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近日,信阳中院受理了三起由基层法院报请提级管辖的民事案件。
1.6月13日,信阳中院立案受理由罗山县法院报请提级管辖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涉及同类型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截至案件审理时仍未解决。
2.6月13日,信阳中院立案受理由新县法院报请提级管辖的涉互联网民事案件。该案涉及“线上P2P”案行为定性以及相应协议效力等法律问题,案件涉及面广,潜在当事人众多,类案裁判少且不相一致,在辖区内属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
3.6月16日,信阳中院立案受理由息县法院报请提级管辖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案件。案件涉及河北廊坊、河南郑州、息县、浙江杭州四地的四家公司,在辖区内属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
基层法院报请案件提级管辖后,中院积极与基层法院沟通,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分析法律适用难点,经研判及院领导监督,认为符合由中院提级管辖案件的情形,决定依法依程序裁定提级审理上述案件。
下一步,信阳法院将继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法院部署,积极推动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审级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努力实现绝大多数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内实质性解决,确保信阳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