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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楷永同志任平桥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2-04-22 10:10:55




    4月21日上午,在信阳市平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张楷永同志被任命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平桥区法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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